家庭共同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
1、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,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,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。
2、法律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234条:执行过程中,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内审查,理由成立的,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。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,经审查,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。
(1)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,裁定驳回其异议。
(2)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,裁定中止执行。关于案外人法律上没有给出说明和解释,案外人专指除当事人以外,其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,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,此类人不参与案件,但与案件的判决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。因此,夫妻任何一方,符合案外人条件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。
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
1、对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,离婚时,发现另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